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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粒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粒子能活性水复合材料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EPC总承包(一期)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致:被邀请单位

 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粒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采用邀请标方式组织广东粒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粒子能活性水复合材料生产基地新建项目EPC总承包(一期)项目进(项目编号:ZDAYQ20231001)欢迎邀请单位参与投标报价应。

1.招标条件

广东粒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粒子能活性水复合材料生产基地新建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441323-04-01-28220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粒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约6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18000平方项目建设厂房车间宿舍楼、仓库、配电房等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产品:1、粒子能多功能活性水,拟建设十条流水生产线,日产1万吨,每吨5600元,年产值可达1680亿元。2、粒子能多功能活性水复合材料,拟建设四条流水生产线,年产复合材料12800吨,每吨950万元,年产值可达1216亿元。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蟹洲。

项目总投资:民币45亿元。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代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

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80日历天。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3.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具备以效的资质: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 资质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 施工单位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1019日至202310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803 持本邀请招公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符合本邀请招标公告3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证书、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资料原件交招标人核对,无法提供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0279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8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ddaa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粒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东县大街道平三后栋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联系人:吴工                      人:陈先生

 话:13600180783                   话:020-38467671

             真:020-38467671

 

 

20231019